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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发布单位:研究生处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4号)文件,为做好今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项目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各学院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资格,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1、1-2、1-3。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4、1-5。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6。

(四)第一志愿(推免生)奖

第一志愿(推免生)奖是我校对推免录取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录取的学生的奖励,具体填报要求请参照附件1-7。

三、工作流程

9月19前,各学院组织召开班级会议,通知到学生本人。

9月20日-9月28日,各学院组织评选各类奖助学金,并在学院公示5天。

10月8日-10月9日,各学院将审核申请人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10月10日-10月11日,研究生处组织有研究生的学院(部)主管科研院(部)长成立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审批。

10月12日-10月19日,全校公示五天,确定名单。

10月22日,学校将审核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申请者:请申请者下载对应申请的表格,严格按照申请表模板填写,不得修改表格,各种辅佐材料请提供复印件。

2.学院:请学院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优秀研究生标兵和优秀研究生请按照文件有求在学业奖学金表格里标注。学院公示结束,请于10月10日-10月11日,将学生个人申请资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9)、《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9)、《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9)、《优秀班集体申请材料》(附件1-8)、《第一志愿奖表格》(附件1-7)交到研究生处,同时将所有表格的电子版发到:344852258@qq.com。(所有表格见附件1)

五、资助金额及名额

请各学院下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附件2-1)

六、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

投诉联系人:鲍松堂

电话:0750-3296951

邮箱:344852258@qq.com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