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校福利委员会召开会议,就经管学院一教师申请学校重大疾病救助问题进行讨论。会议研究并认定该教师符合《五邑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章程》规定的救助标准,经过委员投票,决定给与3万元的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