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青年教师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给青年教师搭建专业发展、思想交流、教学研讨、科学研究、成果共享和师德建设的平台,全方位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实践、师德和修养等能力水平,凝聚全校青年教师力量,共同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决定成立“五邑大学青年教师协会”(以下简称“青协”)。
第二条 青协是青年教师自主管理、互助互学的群众性团体。在校工会(青工委)和团委(青联)的指导和协助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青协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高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四项基本原则,服从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倡导独立、崇教、厚德、学术自由、开放兼容、民主和谐,鼓励创新。
第四条 为了更好地开展青协的各项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会员、组织机构及原则
第五条 凡45岁以下的本校青年教师为青协的当然会员。
第六条 青协在校工会、团委指导下,经青年教师协商推选理事13—15名,再由理事推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两名共同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任期两年。
第七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职责
㈠ 理事长职责:
1 组织策划活动方案,
2 出面邀请活动嘉宾,
3 组织理事定期召开例会。
㈡ 副理事长职责:
1 协助理事长做好各项工作;
2 在理事长授权情况下,代表理事长行使权利;
3 积极与其他协会成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馈信息。
㈢ 理事职责:
1 出席理事会例会,主持秘书处工作;
2 动员成员参与青协各类活动;
3 为青协发展建言献策。
第八条 青协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工会。秘书处是青协的日常管理机构,其工作由理事会集体商定安排,理事轮值主持。
秘书处主要职责是:
㈠ 征集活动主题供理事会商定,
㈡ 发活动通知,
㈢ 做好各种活动的准备工作,
㈣ 收集、整理活动文字和图片资料,
㈤ 向学校有关部门上报活动的情况。
第三章 青协活动形式、内容和时间
第九条 青年教师沙龙是青协的主要活动平台,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引导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师德修养等方面的建设,促进青年教师之间的交流沟通,帮助青年教师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
第十条 协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青年教师参与课堂讲课、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活动,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实践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一条 组织青年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提高服务社会、传承优秀文化的能力,让青年教师把自己的研究论文写在五邑侨乡的大地上。
第十二条 鼓励、协助、支持教学单位及单位之间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的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青协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寒暑假除外。
第五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会员有权参加青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在青协活动中有平等交流权;有结合教学、科研、实践和师德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自己见解的权利;有向青协活动提出建议及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五条 会员有积极参与青协组织活动与自我服务性的义务;有加强与学校、院系之间的沟通、交流的义务;有向青协提交收集教学、科研、实践和师德建设等方面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义务;有向广大青年教师征集对院系发展、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学校和院系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的义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需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人数通过,通过之日起即生效,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章程在执行期间,可依据情况的变化和工作需要进行适当的修订,修订程序可参照本章程第十六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