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文体俱乐部管理办法 为规范校工会各文体俱乐部的管理和运作,依据《工会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组织原则 1、俱乐部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要有利于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生活质量;有利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增强职工身心健康;有利于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有利于扩大对外交流活动,树立我校良好的外部形象。 2、职工文体俱乐部是在校工会领导、校工会文体委员会指导下,由全体职工为共同爱好、兴趣、特长而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 3、成立文体俱乐部应立足我校文化建设实际,遵循业余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协商、公开透明的原则,并须有俱乐部章程,其内容包括:俱乐部名称、宗旨、组织机构、活动内容与经费来源等。 4、俱乐部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二、会员管理 1、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我校职工均可申请加入相关文体俱乐部。 2、规模较大的俱乐部,可采取团体会员制。 3、会员应积极参加俱乐部的活动,获得俱乐部服务的优先权,认真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本部的合法权益,完成本部交办的工作。 三、校工会的管理职能 1、根据要求成立新的俱乐部。 2、审批各俱乐部根据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产生的领导机构和成员。 3、指导俱乐部开展各项活动。 4、有计划地组织俱乐部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及参加省、市级有关文体比赛。 5、协调各俱乐部之间的关系。 四、俱乐部的主要职能和工作 1、依照俱乐部《章程》,民主产生俱乐部领导或负责人,报校工会审批备案。 2、审批、办理会员入会、退会手续。 3、制定本部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报校工会。 4、根据俱乐部特点,组织会员开展以校内活动为主的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 5、承办校工会委托交办的专项比赛活动。 五、俱乐部经费来源与管理 l、各俱乐部可向会员收取适当的会费(含团体会费)。 2、校工会每年根据俱乐部工作开展情况,支持一定的活动经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俱乐部,不给予经费支持。 3、俱乐部的会费和自筹经费由本部自主管理,经费收支应符合财务管理要求,专人管理,账目清楚。 4、凡校工会安排由俱乐部承办的各项比赛活动,所需费用由校工会统一预算开支。 5、对外各项交流活动,由俱乐部提出报告和预算,校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审批、斟情解决。 六、评比与奖励 校工会每年给予各俱乐部基本经费600元。每年按10%的标准评选年度优秀俱乐部,年度优秀俱乐部给予500元的奖励;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比赛的,按学校有关出差标准给予交通、住宿和伙食补助,获奖个人给予1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