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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广东)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女性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举办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2]1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创新学术思想。

(三)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二、获奖名额

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获奖者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

三、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请勿另附封面)及电子版。推荐表请在省科协网站(http:// www.gdsta.cn)下载。

(二)候选人附件材料2套,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请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进行预评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st001@126.com)。

联系人:常胜涛

电 话:3296181

附件: 1.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办法;

2.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附件1: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办法】 【附件2: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