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江门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江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和《江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评估、发明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并已经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市级科技成果登记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6.0]进行登记”,填写说明的软盘格式可在江门金科信息网(HTTP://WWW.JMSC.GD.CN)下载)。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或应用推广,项目完成单位或联合申报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江门市辖区所属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自主创新,形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并在实践中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生产手段,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三)在实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促进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五)在实施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中,其结果已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所采纳、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六)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和科学技术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中,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达到市内领先水平以上的;
(七)重大科学发现或重大技术发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实用价值的。
三、材料要求
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项目申报人须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JMSC.GD.CN:8088)注册用户名(请认真选择主管单位)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一)填写要求
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二)装订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经推荐单位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附件需与上传到系统中的文件相一致,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三)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书面推荐材料1套原件。原件是指完成人签名、单位盖章页均应是原件,其它附件尽量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江门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简况表》一式5份(医疗项目一式7份),《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
四、受理时间、地点
五邑大学网上申报及推荐单位起始时间:2012年10月1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5日;
五邑大学书面材料受理起始时间:2012年11月1日,截止时间:2012年11月5日。
请各推荐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胜涛
联系电话:3296181
科技处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