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
科学研究
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6日

校内各单位及申报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充分做好项目论证工作,提高我校申报项目的数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人需征得导师同意(导师同意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且只能申请面上项目。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申请需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为3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项目。

2.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3.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三、申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申请书撰写(2012年1月1日-2013年1月20日)

申请人必须使用2013年1月1日后下载的新版申请书,按项目类型要求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注重科研选题、查阅最新文献、项目整体设计、人员梯队安排、经费预算等细节。2012年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应认真参照反馈意见,对申请书进行调整、补充后继续申报。

第二阶段项目论证(1月21日-3月5日)

学院、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对申请书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和完善。请各学院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拟申报人员名单及项目论证安排报送科技处。

第三阶段审查、汇总、上报(3月6日-15日)

申请人3月10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供科技处形式审查、查重。3月15日前申请人提交最终版本。

四、申请须知

1.请认真阅读《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index.html

2.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请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登录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旧版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

(2)其它类型申请项目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

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3.强度与期限:

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80万元∕项,资助期为4年;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资助期为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女性申请人年龄仍延长至40周岁)平均资助强度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

申请人应特别注意,政策的最新调整应以《指南》最新公布内容为准,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资助强度有所不同,须认真阅读《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4.为保证申请书形式上的质量,请各申请人按照《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表》(附件1)条目,逐项认真自查,该表随申请书交各单位科研负责人审核,并统一报科技处。

5.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请事先做好沟通工作,我校作为承担单位,需外单位先加盖公章后再将申报材料交到学校科技处,注意提前安排好时间。我校作为合作单位的,需到科技处备案才可以加盖学校公章,科技处需留存一套申报材料。

请申请人2012年3月15日前将正式纸质申请书(含附件材料及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一式两份交科技处(至少一份原件),申请书最后一页须由项目组成员本人签字,电子版应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一致,并发送至科技处信箱。

科技处已创建邑大基金交流群,QQ群号:113407657。收集到的一些基金信息会上传到群内共享,欢迎感兴趣的老师加入。

联系人:赵燕

电话:3296173、13422535621

邮箱:zhaoyan6173@qq.com

附件:

1.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汇编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附件下载:【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表】 【国基管理办法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