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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25     阅读数量:

各有关单位:

2013年省科技厅拟重点通过加快组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并于近期发布了《关于2013年度组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指南的补充通知》(粤科函政字〔2013〕46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厅的具体申报通知,可以点击以下链接查看: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3667033929958829524504108349676.html

二、关于我校申报,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1.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分为企业类和公益类,高校可以申报公益类。公益类主要是为本行业内的企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2.申报要求中规定:原则上已建有市级工程中心的才可以申报省工程中心。我校现有8个市级工程中心,3个省教育厅工程中心,希望相关负责人积极组织申报;

3.省级工程中心可作为独立法人,以后可视同省级科研机构直接向省科技厅申请省科技计划项目;

4.对于批准建设的工程中心,省财政择优给予20~30万元的经费支持,建设经费原则上由依托单位自筹,我校将予以经费及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

5.申报名称要求:广东省+细分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细分行业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第三级目录划分(此目录可在网上检索到);

6.申报系统中本类型项目编号为:0708c;

7.申报书中关键数据要求:(1)申请组建的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30%;(2)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3)每年承担所申报行业(领域)的科研项目不少于5项且此类项目的经费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同技术领域至少已推广转化3项重大技术成果。(4)应拥有5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8.申报时间要求:网上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下午5:00,逾期不能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5月28日下午5:00前交至科技处。

请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提前与科技处沟通,并指定专人负责申报联络,及时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人:赵燕

电话:3296173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