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省基金委定于2013年10月至12月开展2013年度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1年立项资助博士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李阳、谢珊、李华嵩、罗坚义、吴海民、曾军英、吴明芬、王平、唐天芬、狄剑锋、康献民、应自炉、曹文胜、肖健华、刘祥霞、周开利、张增强、杜遥雪、何浏
2012年申请延期项目(2010年立项):徐维、彭敏晶、石振东、王纯阳
二、结题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省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审核,省基金办必要时进行抽查。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
(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
(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4)其中面上项目验收专家为3名,重点项目为5名。
请先下载word版本的《省基金结题专家组意见表》(见附件),专家出具意见后,在网上结题报告中录入专家组意见,专家签名原件附在纸质材料一同上交。
三、时间节点
请项目负责人在11月13日前完成网上省基金项目结题书提交工作,各学院、系(部)科研管理人员于11月15日前审核并提交至学校,待学校与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于11月25日至11月29日完成纸质材料的打印与上交,由学校统一将结题书书面材料报送省基金办。
四、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报送结题材料要求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省基金办审核签章并于今年12月中下旬统一反馈至依托单位。
五、延期结题
没有通过结题验收和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并提交至学校,学校审核后提交至省基金办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完成纸质延期申请的打印与提交,一式两份报送学校,由学校统一报送省基金办。延期结题申请与结题工作同时进行,时间节点相同。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省基金的结题工作,省基金委对于超期项目(包括逾期结题也没有提交延期申请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按照不能结题处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省基金项目。若依托单位不能结题项目超过本单位当年应结题项目10%,将被取消申报2014年省基金项目资格。
联系人:谭静芬
电话:3296182
附件:1. 省基金项目结题与延期申请网上操作流程
2. 省基金结题专家组意见表
科技处
2013年9月29日
附件下载:【省基金项目网上结题操作流程】 【专家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