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科科研 -> 科研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类)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07     阅读数量:

校内各单位:

江门市科技局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工作涉及到我校主要是平台类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为马晓鸥、 狄剑锋、王大承、尹荔松、李军、樊可清、王建生、董清华、李辛沫。具体项目信息参见附件。

二、验收形式

项目验收分为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两种形式。单项资助经费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采取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验收,且须提供验收专项审计报告。

(一)会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其科技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市科技局将组织或委托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采取会议的形式组织项目验收。

(二)材料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其科技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将材料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主管业务科室对项目进行分类,聘请专家进行集中验收。

2011年以后立项项目需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组织验收,网址:http://pro.jmsc.gd.cn 。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和任务无法完成的项目,按照结题处理,结题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实施总结报告、财务结算表和3位以上专家意见,剩余经费统一划入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指定账户。

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分批联合下达项目验收通过通知。承担2009年后立项项目超过2项(含2项)已到期验收而未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的市级科技业务。

三、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二)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三)江门市科技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

(四)项目下达文件复印件。

(五)项目成果复印件。

(六)财务处打印的流水明细。

(七)专项审计报告(20万以上项目)。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7份,提交书面验收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含附件,所有材料扫描电子化,打包上交)。

四、截止时间

验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

五、联系人

校科技处 赵 燕,电话:3296173

市科技局 黄佳浩,电话:3365645

市财政局 何晓昕,电话:3501641

附件:1、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3、专项审计报告格式

4、项目下达文件扫描件

5、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待验收清单

科技处

2014年1月3日

附件下载:【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2013版)】 【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格式】 【项目下达文件扫描件】 【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待验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