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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2     阅读数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科协关于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校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一)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二)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可推荐1-3名。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推荐范围、条件和名额,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保证质量,认真做好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请各学院(部)及其推荐候选人下载并填写《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见附件)。

(三)请各学院(部)于2014年5月16日前将《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纸质材料1份和工作照2张,报送到科技处。《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和照片电子版,请发送电子邮件到cst001@126.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常胜涛,3296181

科技处、社科处

2014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