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申报人: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指南:申报前请认真阅读《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预计在1月15日左右发布,请留意国基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看。
2.填报方式: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报。
已有账号的申请人使用原账号登陆系统填报;无账号的申请人提供有关个人信息(姓名、邮箱、职称、手机号)给科技处,由科技处开通账号。申报人通过邮箱激活账号后登录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填报。
3.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人需征得导师同意,且只能申请部分项目;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申请需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函。
4.限项规定:(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为3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项目。
(2)上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上两年(本次指2013年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停止服务,申报人自行对课题组成员的项目数量进行核实。
5.经费预算填报: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申请总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直接费用各项支出没有比例限制,申请人必须做出详细经费预算说明。
6.合作申报: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请事先做好沟通工作,合作项目务必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我校作为承担单位,需外单位先加盖公章后再将申报材料交到学校科技处,注意提前安排好时间。我校作为合作单位的,需到科技处备案并出具双方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才可以加盖学校公章,科技处需留存一套申报材料。
7.境外人员参与:项目组成员为国外或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不认定为合作单位。境外人员也需要遵守限项规则。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必须提交知情同意书,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等。在申报书签名盖章页签名处写上“见附件知情同意书”,不得代签或冒签。知情同意书上的签字需与人员信息表和签名盖章页上的打印版姓名为同一语种,同样字符。知情同意书需扫描上传为附件,原件需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8.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参考文献和工作基础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必须按照顺序列出全部作者姓名;严禁内容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申请人、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类型、不同年度、不同资助部门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基础。
9.项目自查:为保证申请书形式上的质量,请各申请人按照《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表》(附件1)条目,逐项认真自查,该表随申请书交各单位科研负责人审核,并统一报科技处。
第一阶段 申请书撰写(2015年1月15日-2015年3月5日)
申请人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陆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注重科研选题、查阅最新文献、项目整体设计、人员梯队安排、经费预算等细节。
第二阶段申请书完善(2015年3月6日-2015年3月9日)
申请人第一次提交申报书电子版,科技处集中形式审查、反馈意见。
第三阶段申请书提交(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15日)
3月10日:申请人在线提交申报书终稿电子版、科技处审核并提交。
3月10-12日:打印申报书正式版,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少一份原件)经学院审核后,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强调:申请书最后一页须由项目组成员本人签字)。
3月13~15日:科技处复查、盖章、将申报书纸质版报送国家基金委;
鉴于2015年所有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为了防止网络堵塞造成申报困难,建议尽早提交电子版材料。
11.其他事项:科技处已创建邑大基金交流群,QQ群号:113407657。科技处将在群内动态公布最新信息,希望欢迎感兴趣的老师加入。
附件:1.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表
3.同行专家推荐信、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导师同意函等格式
2015年1月13日
附件下载:【形式审查表】 【合作协议】 【推荐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