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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江门市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8     阅读数量:

各相关单位: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专家库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江科〔2016〕44号)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掌握国家相关科技、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坚持原则,能诚实、公正和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

(四)具备计算机上网工作基础,掌握相关操作技能。愿意接受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操作方式

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系统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pro.jmsc.gd.cn/jiangmen.jsp 。申报人填写资料提交 → 学院(部)审核提交 → 学校审核提交 → 科技局审核入库。

具体如下:

(一)新专家申请入库流程。

1.已有系统申报人账号人员:申请人通过已有的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系统,点击“申请进入专家库”,按要求填写资料并提交到上级单位审核。

2.尚无系统申报人账号的人员:请联系各学院(部)科技管理员开通申报人账号。凭申报人账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申请进入专家库”,按要求填写资料并提交到上级单位审核。

3.学院(部)开通申报人账号流程: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单位信息维护”—“申报人管理”—“新增申报人”。

4.学院(部)审核流程:使用管理员账号登陆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专家应用”—“审核申请”,输入“审核意见”后进行“通过审核”或“退回修改”操作。

(二)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流程。

1.正式专家库专家:正式专家库专家可使用原有账号直接登录业务系统,进入“专家应用”,将角色切换成“专家”(更新路径:个人应用 → 个人资料维护),根据系统提示逐一核对、更新所有相关信息后提交到上级单位审核。

2.临时专家库专家:临时专家库专家可使用原有账号登录业务系统,业务系统将自动弹出“临时专家提醒”对话框,按上述新申请入库流程申请进入正式专家库。(我校有部分老师是临时专家,如忘记账号可以按照新专家申请入库流程操作)

(三)申请入库及在库信息更新注意事项。

请新申请入库专家和已在库专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详细的信息填写,并上传正面近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附件,经学院(部)、学校审核后提交至市科技局计划科进行最终入库审核。

个人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等有关信息是专家评审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市科技局业务管理系统将严格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密规定。

三、截止时间

申报人提交截止时间:3月27日;学院(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3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校科技处/社科处 杨庆强 3296181

市科技局计划科 叶欣 3129001

技术支持:江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甘锋 3377682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