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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3     阅读数量:

各相关单位和老师:为更好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我司近期将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请各高校做好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 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 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

二、专家信息填报要求

1. 对已有专家库进行审核

专家库中目前所列专家为各高校前一年推荐并经整理后的结果,各高校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本校专家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入库专家严格把关。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本校工作的专家,以及因发生学风问题等不符合入选基本条件的专家,务必要从专家库中删除。

2. 核实专家信息

经审核拟保留的专家,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2)的要求,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实、补充专家的移动电话、E-mail地址等信息,以便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栏目内容和栏目排列顺序。

3. 适当增补专家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新增专家,推荐新增专家应按照基本条件要求严格把关。在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以及新兴交叉学科方面的专家优先推荐。

三、报送办法

1. 新版专家信息表已打包成压缩文件,下载后请解压缩后填报。填报完成后,单独提交Excel件即可。(可参考附件说明)

2. 请于12月9日前将填写的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wyskc632@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教育部社科推荐专家”。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联系人:吴志锋;联系电话:3296173

附件:

1. 专家库填报说明

2. 专家信息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