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
科学研究
关于做好2018年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校内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8年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工作安排,结题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 结题范围为江门市2016年度立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及2011-2015年度立项未结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

2. 项目负责人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14.150.125/jiangmen.jsp)进行项目合同补登记(请2016年度立项项目同期进行合同补登记,经网上审核通过即可,不需要打印送交)并于10月29日前提交,各学院(部)于10月31日前审核完成。登陆账号和密码如忘记,请联系学院(部)管理员查询。

3. 2016年度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验收主要以《合同书》为依据。

4. 合同通过市科技局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填报结题验收书并上传相应附件。填报时,经费使用情况全部填0(有经费的立项项目按使用状况填报),验收专家组名单和专家意见应填写齐全,并将“验收总结报告”、“专家意见扫描件”、“项目下达文件”、“项目成果”等作为附件上传。

5. 验收可采取通讯或会议形式。验收组由5位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组成,高级职称,至少一位不是本校专家。

6. 项目负责人于11月18日前在系统中提交验收材料,经学院(部)、学校、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送交学院(部)。

(1)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

(2)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3);

(3)专家意见原件(附件4);

(4)项目合同书(系统下载打印即可);

(5)项目下达文件(附件2);

(6)项目成果复印件。

7. 纸质验收申请书上须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审核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处由学院(部)签章。

8. 2016年度立项不能按期结题或需要进行变更的项目,请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说明原因,经审核后打印一式2份,由学院(部)汇总送交科技处/社科处。

9. 各学院(部)汇总结题材料,呈请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并填写《江门科技计划项目待结题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12月14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社科处,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wyukjc@126.com。

请各学院(部)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结题材料。逾期未交任何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予以撤销立项处理,并限制其2019年同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 杨庆强 3296181

附件:

1. 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项目清单;

2. 2016年项目下达文件;

3. 江门市科技计划验收总结报告;

4. 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

5. 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待结题项目情况汇总表(学院填)。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