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要求,我院自2018年9月1日起开始综合测评工作,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定、专业评定,并在班内公示、专业内公示,经学院审核等环节,综合测评初评工作已经完成。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17-2018学年度综合测评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17日。
公示期内,如对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者,可联系覃老师,办公地点:新会楼208。联系电话:0750-3296422。
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