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窗体顶端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导师审核,学院审核,我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初审名单评选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初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5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者,可联系方老师,办公地点:新会楼209,办公电话:0750-3296940。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获得结果将以上级审核为准。
附件:
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初审名单.docx
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