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
科学研究
关于组织省教育厅2018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5日

校内各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现组织开展2018年广东高校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类别及我校限额

类别

项目类别

限额(项)

经费(万元)

认定申报方式

1

省级重点建设平台

2

50

省教育厅组织遴选认定。

2

创新团队项目

2

50

3

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5

50

4

特色创新类项目

12

20

校外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5

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6

3

6

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5

5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各类项目的申报范围和要求详见教育厅通知(附件1),注意限项要求。

三、申请与受理

1.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党政机关、教辅等单位可接受个人申报。

2.申请人自行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在“申请书下载”区域下载各类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11日。申请书必须用“Word”打开,使用WPS打开将损坏文件,无法上传系统。

3.申请人及其所在学院(部)共同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院(部)形式审查后,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主任需在《项目材料形式审查合格确认书》“审查人”处签字,学院(部)盖章,一个项目对应一份确认书。2018年12月26日上午12时前,请学院(部)统一上交《“XXX平台/项目”建设申请书》、《2018年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及《项目材料形式审查合格确认书》到科技处/社科处。申请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3份,汇总表与确认书纸质版各一份,并将申请书与汇总表电子版发到科技处邮箱:wyukjc@126.com。

4.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对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范围与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受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退回修改且不再受理。

5.项目负责人需在申请书进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或预期成果的“其他”中量化每年度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获准立项后,每年度根据申请书进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或预期成果的“其他”中量化的科研成果进行考核。

6.申报材料一旦受理,在专家评审前不允许擅自修改。

7.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人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尤其是项目完成总目标与年度科研成果,否则不予立项。

8.对按时结题的学院(部),综合考虑优先立项所在学院(部)申报的项目。

9.经校外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拟立项项目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科技处/社科处统一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2019年1月11日,完成上报工作。 请各学院(部)及项目申报人按时提交各类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交评审、发送的《“XXX平台/项目”建设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须一致。

联系人:叶霞青 联系电话:3296192

附件:

1. 省教育厅平台和项目认定申报通知;

2. 项目材料形式审查合格确认书;

3. 2018年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