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
科学研究
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信息库建设课题(第四期)研究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

各相关单位: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建设运行了大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平台(简称学职平台,http://xz.chsi.com.cn),为大学生提供职业信息、职业测评和学业辅导等服务。为继续加强学职平台建设,拟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信息库建设课题(第四期)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以课题方式丰富职业信息库内容,展示部分新职业的基本情况、典型特征和能力要求,帮助大学生更好地认识这些职业,有针对性地提升能力,做好就业准备。

二、组织形式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设立课题专家组和工作组,负责课题申报、评审和管理。课题面向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全国高校公开申报。请依照《课题指南》(附件),结合学科专业优势、办学特色和校企合作情况,统筹考虑校友资源和用人单位资源,选择相应的课题进行申报。

三、工作安排

1.课题申报与立项。课题实行负责人制度,课题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在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领域有深入研究,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请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课题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两份送科技处/社科处,并将申报书电子版邮箱wyskc632@126.com。截止日期:2019年5月31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课题立项单位名单将在全国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网(http://js.ncss.cn)公布。

2.课题经费。课题经费标准详见《课题指南》(附件),建议各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考虑到某些职业的特殊性,确需调整研究内容和经费,各单位可提出申请,我中心视情况予以支持。

3.课题研究。课题立项后,我中心将对课题负责人进行培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研究要求》(附件)开展工作,并于立项后9个月内完成任务。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可以申请延期1次,时间为3个月。到期后仍不能完成课题任务的,撤销课题立项,退回未使用的经费。

4.研究成果验收与使用。研究成果包括职业案例、调查数据、微视频和职业综述。由课题专家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研究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中心颁发课题证书。研究成果所有权归我中心,未经许可,课题单位和课题组成员不得发布课题成果。在研究成果应用中,课题单位将优先获得数据反馈和平台使用功能。

联系人: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柯晓伟,3296253

科技处/社科处:吴志锋 ,3296173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信息库建设课题(第四期)研究工作的通知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