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立项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9﹞2号),我校共获批教育科研项目6项,项目批文和立项名单见附件1。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高等教育高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就项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学院(部)加强对立项项目的帮助和督促,协助完成项目的开题、检查、结题验收等日常工作;对研究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培育和提升;发挥学术分委员会对科研项目的审议、评定、咨询作用。
2.项目负责人依照教育厅立项批文填写《五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 计划任务书》,按照要求开展研究。项目立项后,需要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工作,并填写开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9月5日前送科技处/社科处。
3.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学校对项目按年度预期目标进行年度检查(研究进展、下一步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等),依据年度检查情况下拨下一年度经费。
4.经费使用预算管理。校内科研经费的支出强调年度预算管理,项目负责人按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经批准的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一般不予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研究计划及时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项目资助经费按照6:4进行年度经费拨付。
5.结题验收。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对项目是否达到结题要求给出审查意见,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并按项目完成情况给出意见。鼓励项目成果为教学服务、为地方产业服务和实施成果的转移转化。
项目负责人于6月10日17:00前将任务书电子版发wyukjc@126.com,经科技处/社科处审核通过后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于6月11日17:00前由学院(部)统一上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叶霞青 联系电话:3296192
附件:
1.关于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立项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9﹞2号)
2. 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立项资助经费表
3.五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 计划任务书(教育科研类)
4.开题报告
5. 关于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填写要求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