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1+1+9”、“一核一带一区”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广东省科技厅现已启动2019~2020年度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根据《2019~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领域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请人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与填报。首次申报的老师从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老师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时间:
各学院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17时,学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事前资助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签字齐全的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原件(一式2份)在项目确定立项时随纸质版合同书一并提交。后补助项目申报书须根据指南要求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原件(一式2份)在2019年7月18日前送至科技处/社科处。
三、联系方式
1.交流合作处:许哲、万卉芊,020-83163861、83163867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3.资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020-83163838
4.科技处/社科处:杨庆强,3296181
附件:
1. 2019~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指南
2. 证明材料清单
3. 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六轮项目征集通知
4. 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双边合作项目表
5.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专题”合作协议模板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