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保障项目评审工作能够更加高效、科学、有序的开展,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将对已入库专家进行核实,并新征集一批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核实
请第一批已入库专家(见附件1)登录阳光政务平台核对个人的专家信息并进行修改、补充完整,并填写《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变更统计表》于10月28日16时前发邮箱wyukjc@126.com。特别需要核实以下几项内容:
1. 所获称号: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所获称号”填写是否准确。
2. 承担项目情况: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承担项目情况”填写是否准确,应以“所获称号”相对应。填写的承担项目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准确。
3. 学科:准确填写“学科”一栏的学科代码。
4. 银行账号信息:银行账号信息填写是否完整。
二、新征集一批专家入库
(一)入库专家条件
1.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类别见附件2);或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子课题(含)以上的负责人;或是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未主持过内地项目、但主持过港澳特区政府设立的科研项目,或其他国家设立的国家级别科研项目(如主持美国NIH,NCI,DOD等项目)的人员。
2.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必须是依托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3.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广东省实验室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不受职称条件限制。
(二)征集方式
1. 专家库依托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管理(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符合条件的老师在系统填写或完善个人信息,并填写《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统计表》(附件3)于10月30日16时前发邮箱wyukjc@126.com。各学院根据专家入库条件核实并汇总推荐专家名单,推荐专家经学院、学校审核后报省基金委、经基金委确认后成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评审专家。
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通知,专家收到短信通知后须及时登录系统确认并接受信用管理。每位专家只能使用唯一的身份证(或护照)号。
2. 填报程序
(1)已是评审专家,使用“评审专家”角色进入系统并完善信息,修改完善信息后点击“保存”或“提交”。
(2)已注册账号,不具备专家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通过个人账号登录系统,点击“系统管理-申请进入专家库”接受信用管理并填写完善专家信息后提交。
(3)未注册账号,项目负责人向学院申请开通个人账号,登录系统,点击“系统管理-申请进入专家库”接受信用管理并填写完善专家信息后提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庆强 3296181
附件:
1.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变更统计表(含已入库专家名单);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别;
3.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统计表;
4. 专家入库操作程序。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