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9年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工作安排,结题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 结题范围为江门市2017年度立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及2011-2016年度立项未结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
2. 项目负责人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14.150.125/jiangmen.jsp)提交项目结题材料。未登记合同进行补登记,并联系学院(部)管理员审核。登陆账号和密码如忘记,请联系学院(部)管理员查询。
3. 2017年度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验收主要以《合同书》为依据。
4. 填报时,经费使用情况全部填0(有经费的立项项目按使用状况填报),验收专家组名单和专家意见应填写齐全,并将“验收总结报告”、“专家意见扫描件”、“项目下达文件”、“项目成果”等作为附件上传。
5. 验收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可采取通讯或会议形式。验收组由5位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组成,高级职称,至少一位不是本校专家。
6. 项目负责人于11月24日前在系统中提交验收材料,经学院(部)、学校、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送交学院(部)。
(1)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
(2)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3);
(3)专家意见原件(附件4);
(4)项目合同书;
(5)项目下达文件(附件2);
(6)项目成果复印件。
7. 纸质验收申请书上须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审核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处由学院(部)签章。
8. 2017年度立项不能按期结题或需要进行变更的项目,请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说明原因,经审核后打印一式2份,由学院(部)汇总送交科技处/社科处。
9. 各学院(部)汇总结题材料,呈请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并填写《江门科技计划项目待结题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12月10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社科处,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wyukjc@126.com。
请各学院(部)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结题材料。逾期未交任何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予以撤销立项处理,并限制其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 杨庆强 3296181
附件:
1. 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项目清单;
2. 2017年项目下达文件;
3. 江门市科技计划验收总结报告;
4. 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
5. 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待结题项目情况汇总表(学院填)。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