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积极准备,结合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条件及推荐程序具体要求,逐一对照,查漏补缺,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及整理申报材料。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交及推荐工作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
1.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及附件材料。
科技处/社科处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