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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0     阅读数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校人工智能和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我校共获批科研项目29项,项目批文和立项名单见附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高等教育高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就项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学院(部)加强对立项项目的帮助和督促,协助完成项目的开题、检查、结题验收等日常工作;对研究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培育和提升;发挥学术分委员会对科研项目的审议、评定、咨询作用。

2. 项目负责人依照教育厅立项批文填写《五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计划任务书》,按照要求开展研究。人文社科类项目立项后,需要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工作,并填写开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720日前送科技处/社科处

3. 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学校对项目按年度预期目标进行年度检查(研究进展、下一步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等),依据年度检查情况下拨下一年度经费。

4. 经费使用预算管理。校内科研经费的支出强调年度预算管理,项目负责人按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经批准的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一般不予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研究计划及时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重点领域专项和重点项目按照4:3:3,特色创新类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按照6:4进行年度经费拨付。

5. 结题验收。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对项目是否达到结题要求给出审查意见,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并按项目完成情况给出意见。鼓励项目成果为教学服务、为地方产业服务和实施成果的转移转化。

项目负责人于4201700前将任务书电子版发wyukjc@126.com,经科技处/社科处审核通过后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于4311700前由学院(部)统一上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叶霞青 联系电话:3296192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校人工智能和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

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4. 2019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资助经费表

5. 五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计划任务书(科研项目类)

6. 开题报告(人文社科)

7. 关于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填写要求


科技处/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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