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已发布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与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团队应根据《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与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申报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 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 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 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 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 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 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 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三)申报团队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二、评审及立项说明
(一)公开竞争择优。符合条件的团队均可申报,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支持。
(二)项目库管理。本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经竞争性专家评审后,按程序报批纳入项目库管理。
三、申报方式
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团队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合同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四、申报时间
请计划申报(含参与申报)此类项目的团队于6月14日前将“申报类型、负责人、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邮箱wyukjc@126.com。申报团队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17时(包括学院(部)推荐的时间)。
四、联系人及电话。
1. 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许莹莹、卢奕君、袁 艳:020-83163863、83163306、83562716
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交流合作处(政策咨询):
何 亮:020-81363697
3. 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4.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020-83163838
5. 学校科技处:杨庆强,3296181
附件:1. 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与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2. 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与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证明材料清单
3.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
科技处/社科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