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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各相关单位: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产业学院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一流本科教育与“四新”建设、高水平高职学校与专业建设等重要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份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XXX’专项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立项数量

各专项课题均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四类,其中重大课题拟立1项、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一般课题不超过10项、青年课题不超过20项。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面向会员单位、分支机构,鼓励合作研究。

(二)课题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切实组织和指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课题。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831日之后出生);

4.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四、其他事项

(一)完成时限。本年度立项课题,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二)开题要求。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由学会组织开题,其他类别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开题。

(三)课题申报相关附件下载见附件。

(四)申报者需交纳评审费每项200元,由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和评审时先行代收。

五、汇款注意事项

(一)汇款方式为对公转账,汇款时间为727日至826日。

(二)汇款时请务必在转账单用途栏中注明“课题评审费+缴款人姓名”。

(二)汇款后请准确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缴纳评审费回执单”(附件5)。收到评审费后,将根据回执信息开具评审费发票,并以电子邮箱/快递的形式将评审费发票发出或邮寄。请各申报人全面准确地填写发票信息及收件人信息,以便学会秘书处准确及时发出或邮寄发票。

六、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

账户名称: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高教大厦支行

号:44001400809050072983

七、材料上交

课题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各一式两份)交科技处/社科处,申请书、活页、申报信息表和申报缴纳评审费回执单等材料电子版发wyskc632@126.com。截止时间:91717点。

联系人:吴志锋,联系电话:3296173QQ842547935

附件:

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信息表

5.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缴纳评审费回执单

科技处/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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