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学校于6月至9月已办结了一批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项目未完成验收工作。为保证市科技项目集中清理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催办范围
项目执行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基础理论研究类、产学研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类)。
二、验收方式
1. 无财政资助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系统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合同书及变更申请表、项目下达文件、相关成果及其证明材料、验收专家意见(验收专家组要求由不少于3位不同单位(非本单位)的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组成),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全套材料(一式二份)。
2. 有财政资助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系统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合同书及变更申请表、项目下达文件、相关成果及其证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市财政资助额度 20 万及以上的项目)或经费决算表(市财政资助额度 20 万以下的项目)、项目经费支出证明材料(包括经费明细账、购置设备清单、记账凭证、发票、合同、采购资料及其所附有原始凭证等),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
三、催办时间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于10月1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验收材料;
2. 各二级单位于10月15日前审核并提交验收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验收情况纳入科研信用记录,将对失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和取消相关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2. 因故无法继续进行实施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终止(项目负责人已调离学校的,由项目依托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并给出意见后,于10月15日前报学校处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市科技局创新发展科:叶欣,3129301;
2. 学校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杨庆强,3296181。
附件:1.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2. 项目清理指引附件
3. 未完成验收的江门市科技基础理论项目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