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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办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1     阅读数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学校于6月至9月已办结了一批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项目未完成验收工作。为保证市科技项目集中清理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催办范围

项目执行期在20191231日前到期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基础理论研究类、产学研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类)。

二、验收方式

1. 无财政资助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系统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合同书及变更申请表、项目下达文件、相关成果及其证明材料、验收专家意见(验收专家组要求由不少于3位不同单位(非本单位)的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组成),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全套材料(一式二份)。

2. 有财政资助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系统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合同书及变更申请表、项目下达文件、相关成果及其证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市财政资助额度 20 万及以上的项目)或经费决算表(市财政资助额度 20 万以下的项目)、项目经费支出证明材料(包括经费明细账、购置设备清单、记账凭证、发票、合同、采购资料及其所附有原始凭证等),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

三、催办时间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于1011前在系统中提交验收材料;

2. 各二级单位于1015前审核并提交验收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验收情况纳入科研信用记录,将对失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和取消相关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2. 因故无法继续进行实施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终止(项目负责人已调离学校的,由项目依托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并给出意见后,于1015前报学校处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市科技局创新发展科:叶欣,3129301

2. 学校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杨庆强,3296181


附件:1.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2. 项目清理指引附件

3. 未完成验收的江门市科技基础理论项目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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