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
科学研究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0日

全校各单位:

为了做好2021年度国家基金的申请工作,结合相关主管部门既往申报安排及项目指南,根据我校情况,现就申请2021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要求

1. 为提高我校国家基金项目立项数,请各学院(部)落实2021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任务,有申报资格(无限项、无在研国家基金)人员务必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并认真参加本学院(部)组织的研讨、评审工作,在确保申报数量的同时,大力提升基金项目申报书质量。

2. 各学院(部)须拟定申报工作组织及研讨方案报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备案。

3. 为全面跟踪项目申报进展,2021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将继续采取月报方式。至正式上报前每个月15日,各学院(部)需报送本学院(部)基金项目最新申报状态和组织评审信息。

4. 请各学院(部)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学院(部)的国基项目申报动员、组织论证、督促修改完善、监督审查等工作,尤其是本学期内督促好申请书修改论证工作。

二、2021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部署

请各学院(部)参考学校工作部署自行安排申报组织工作。在申报工作开展期间,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将对各学院(部)进行协助和督促,并根据实际工作进展调整安排。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2020.10.202021.01.14,申报人选题、拟申报书初稿(或根据研究进展及上年度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学院(部)组织研讨,申报人修改申报书。

22021.01.152021.02.21,申请人登陆系统在线撰写并提交申请书初稿。

32021.02.222021.02.26,学院(部)进行形式审查,向申请人反馈意见,申请人根据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22617时前,学院(部)将申请汇总表和形式审查表送交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42021.03.012021.03.05,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集中形式审查,向申请人反馈意见。

52021.03.062021.03.09,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在线提交申请书终稿。

62021.03.102021.03.15,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对项目复查并完成项目推荐、汇总并以公函形式提交至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

2. 国家社科基金

12020.10.202020.12.20,申报人选题、拟申报书初稿;学院(部)组织研讨,申报人修改申报书。

22020.12.212020.12.22,申报人提交申请书初稿由学院(部)进行形式审查;学院(部)将申报书、申请汇总表和形式审查表交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32020.12.232020.12.28,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集中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遴选。

42020.12.292021.02.19,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请校外专家进行辅导提升。

52021.02.20,提交申报书终稿。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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