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 号)、《江门市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江科〔2019〕157号)、《台山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台府办〔2019〕4号)、《关于印发<台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台科工商〔2020〕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壮大台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台山市科工商务局组织开展台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和条件
(一)总体要求。
台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是指立足台山市乡村发展需求,主要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涉农企事业单位(以上统称为“派出单位”)中选拔,派驻到我市涉农企业、农业科技园区、专业镇、行政村或合作社、星创天地等服务“三农”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特派员管理各项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积极配合台山市科工商务局选派工作安排。
2.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专业素质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3.学历本科以上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备案
请申报人员填写《台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于11月25日16时前报送电子版至邮箱wyukjc@126.com。
附件:台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