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办法的要求,现就2020年资助期满的国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需提交结题材料名单:郏建波、李滨、王海平、朱国东、叶冀明。
2.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 项目负责人务必尽快清理帐目,“财务决算表”和“经费使用说明表”填报前需和财务处核对数据,确保无误后再进行填报。
7. 时间安排: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由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进行网上审查。审查合格后,项目负责人从ISIS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签字,于2021年1月22日前送财务处审核决算数据并签章,最后送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办理盖章并寄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8. 国家自科基金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
联系人:杨庆强 3296181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