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
科学研究
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全校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验收申请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 结题范围为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截止2021430到期且未验收通过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

2. 项目负责人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pro.jiangmen.cn/)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登陆账号和密码如忘记,请联系学院(部)管理员查询。

3.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

4. 有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含平台),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后,由市科技服务中心组织验收。无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验收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可采取通讯或会议形式;验收组由不少于3位相关领域技术且来自不同单位(非本校)的专家组成,高级职称。

5. 项目负责人于516前在系统中提交验收材料。

6. 验收材料经学院(部)、学校、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交学院(部)。

1)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3)专家意见(至少1份原件);

4)项目下达文件;

5)项目合同书;

6)项目经费支出证明材料、经费决算表、审计报告(有财政资助的项目,按指引要求提供);

7)相关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8)恪守诚信承诺书。

7. 纸质验收申请书上须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审核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处由学院(部)签章。

8. 各学院(部)汇总结题材料,呈请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并填写《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汇总表》,于622前统一报送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wyukjc@126.com

请各学院(部)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结题材料。逾期未交任何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予以撤销立项处理,并限制其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杨庆强;3296181


附件:1. 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指引;

2. 2021 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任务清单;

3. 江门市科技计划验收总结报告(模板);

4. 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模板);

5. 恪守诚信承诺书(模板);

6. 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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