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和“十四五”十七教育高质量发展起好步、开好局,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学校限报6项,实行择优推荐申报。每个选题限报1项(选题指引见附件2)。
2. 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3. 申报人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撤销立项,并取消个人三年申报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资格。
4. 申报人要立足我省教育实际,按照选题的有关要求,着眼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二、申报办法
申报人需于5月24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交至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到邮箱:wyu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凤、王洪涛
联系电话:3296173
附件:1.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选题指引
3. 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
4. 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