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
科学研究
关于做好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6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年度检查

1. 本次年度检查的项目为广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研究项目和五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研究项目(见附件1)。

2. 负责人填写《年度报告》(见附件2),所填报的成果应在建设期内获得,人员与项目、成果要相互对应,有据可查。

3. 经费使用情况按照项目支出明细分类填写,并附财务明细清单。

4. 负责人将检查报告(含佐证材料)一式1份送学院(部)。学院(部)对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术分委员会对项目年度进展进行评定。

5. 学院(部)于6117时前将检查报告(含年度报告和佐证材料)纸字版送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yukjc@126.com,邮件抬头“XX学院(部)疫情防控专项年度检查材料”。

二、结题验收

1. 本次需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3

2. 负责人填写验收表格(见附件4),所填报的成果应在建设期内获得,人员与项目、成果要相互对应,有据可查。

3. 验收项目需同时提交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 项目如需申请延期,由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并于6117时前将纸质版一式3份送学院(部)审核。申请延期单次不超过1年,总计不超过2次。

5. 学院(部)于61017时前将结题验收材料(含验收表格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wyukjc@126.com,邮件抬头“XX学院(部)疫情防控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项目申请延期,于61017时前将已签章的《项目变更申请表》送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联系人:叶霞青 3296192


附件:1. 年度检查名单

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研究项目年度报告(2021

3. 结题验收名单

4. 广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研究项目验收表格

5. 项目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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