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进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粤科监〔2020〕77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清理逾期未验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清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请相关学院(部)按照附件2的项目清单,通知本学院(部)项目已逾期且未提交验收申请的负责人,尽快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阳光政务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填写项目验收申请。
三、验收申请及材料报送
1. 科技报告呈交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平台科技报告呈交功能已正式开通上线启用,请各项目负责人通过省阳光平台--过程管理--科技报告功能完成科技报告的呈交工作。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系统提供的科技报告模板要求撰写。科技报告呈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期间,项目负责人可通过阳光平台查询报告的实施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报告收录终稿及收录证书,项目负责人无需下载,系统会将收录证书自动生成在验收申请书的附件清单。查看报告请登陆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trs.gdstc.gd.gov.cn/。
2. 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7月15日前提交验收申请书。项目验收申请根据原合同书的指标内容,在附件栏上传科技报告收录证明、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成果证明(论文、专利等),并提供经费使用情况(可在系统附件栏下方温馨提示红色标题处下载,20万以下直接下载决算表,盖学校财务处公章;20万以上(含20万)需要财务审计,请下载决算表和审计报告,委托审计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恪守诚信承诺书。
后续验收进度依据省科技厅审核批复安排。
四、逾期仍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处理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对屡次敦促仍不填写验收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视情况做出终止结题的程序,并将立项经费全额退回,计入个人科研信用档案,乃至限制申报科研项目。对于验收完成率低的学院(部),学校将限制学院(部)各类科技项目申报数量,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
联系方式:杨庆强,3296181
附件:1.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
2.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清单
3.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图
4.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
5. 恪守诚信承诺书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