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邑大科﹝2019﹞1号)要求,组织申报2021年度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项目,现将申报与受理通知如下:
1.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党政机关、教辅等单位可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人及其所在学院(部)共同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院(部)形式审查后于2021年9月6日上午12时前,统一上交申报书、申报协议书和汇总表到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申报书双面打印1式3份,申报协议书(含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双面打印1式4份,汇总表一份,并将申报书、申报协议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到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邮箱:wyukjc@126.com。
请各学院(部)及项目申报人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一致。
联系人:叶霞青 联系电话:3296192
附件:1. 《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邑大科﹝2019﹞1号)
2. 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申报书
3. 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申报协议书
4. 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