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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昱泰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根据《五邑大学“昱泰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五邑大学“昱泰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金额

奖励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本科生5人,每人奖励2000元/学年。

二、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11月13日-11月14日

评定时间:11月15日-11月16日

三、评选对象

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四、获奖条件和对象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度综合测评总分名列前茅,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的优先。

3.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度的“昱泰奖学金”评选:

A.受过处分(含通报批评);在留校察看期间者;

B.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C.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五、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参评个人提出申请并应出具如下材料:“五邑大学“昱泰奖学金”申请表一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科研成果材料)。

2.班级审核推荐:申请人所在班级审核小组和班导师认真审核材料并填写审核意见交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3.学院审核: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成立“昱泰”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提出评审推荐意见,在学院公示,并报昱泰公司审核;

4.学院将初选名单在全校公示三天,确定受资助名单,评定结果呈送广州昱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审议。

附件:1、《五邑大学“昱泰奖学金”申请表》

   2、《五邑大学“昱泰奖学金”实施办法》

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