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安保处   时间:2021-06-24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近期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和化解本单位的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发展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南粤行”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3.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和使用管理。劝戒本单位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勿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或充电。下列单位(或管理部门)还应重点做好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实验室: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超年限、超负荷使用,严格管控实验室可燃易燃物品的数量等。开展实验期间严格落实专人指导和值守,并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2)学生宿舍:严格落实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学生宿舍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宿舍吸烟、点蚊香、焚烧物品等行为。近期还要加强对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宿舍消防安全及学生自身的安全教育管理;

(3)食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管理,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燃油、燃气、用电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清洁维护等管理,做到设施检查合格,操作人员资质齐全,管理责任制度到位,隐患及时消除,防范措施有力。

4.加强对个别人员的心理疏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管控不良舆情;

5.承办新建改建、装修装饰等施工建设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6.加强汛期和台风季节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升本单位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互救能力;

7.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工作预案,提升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校园安全保卫处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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