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通知(2008新生)

资料来源:保卫处   时间:2009-01-04

户口已迁入学校需办理江门市身份证的2008级同学(含2008年插班生),请到有资格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的江门市的照相馆照身份证相片(数码相片)2张,本人按下列要求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

1、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同学:需出具在原籍派出所从未办理过身份证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相片、通过省公安厅认证的身份证相片的回执、学生证、20元;

2、身份证被原籍派出所收回的同学:需带原籍派出所证明(证明身份证已被收回)、相片以及通过省公安厅认证的身份证相片的回执、学生证、20元;

3、身份证已被剪角的同学:需带已被剪角的身份证、相片以及通过省公安厅认证的身份证相片的回执、学生证、20元;

4、需换发江门市身份证的同学:需带原身份证、相片以及通过省公安厅认证的身份证相片的回执、学生证、20元。

5、办理时间:1月9日

6、遗失身份证的同学请带学生证来保卫处办理挂失登记后,带相片、户口卡和通过省公安厅认证的身份证相片的回执、40元,学生本人到农林派出所办理。

注:办理一切手续必需是学生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地址: 广东江门市东成村22号 五邑大学  邮政编码:529020  联系电话:0750-3296135

版权所有:五邑大学武装部保卫处 Copyright 2009-2020. 粤ICP备15096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