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由于部分学业指导员临近毕业,不能继续履行学业指导员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学业指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学业指导员朋辈指导的作用,树立勤奋好学的榜样,请各学院(部)推荐增补学业指导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1.推荐对象:优秀高年级(全日制二、三年级)学生优先。
2.推荐名额:原则上不限,各学院(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推荐增补。
二、推荐条件
1.热爱学业指导工作,品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
2.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
(获奖情况: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如还获得其他奖项的,需注明级别,限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如:校级优秀团员标兵、省(校)挑战杯、省(校)科技竞赛、国家级比赛奖项等。)。
3.有较高的综合素养,有亲和力,受学生欢迎。
4.有学业指导经验者优先。
三、推荐程序
1.学业指导员由各学院(部)推荐或自荐,经学院(部)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登记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1、2)电子版发到wyuxyzdzx@126.com,纸质版送至学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大楼一楼103室)。
2.由学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审核报学校批准后,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
3.学业指导员一经聘任后,任期到其大学毕业为止。
附件:1.五邑大学学业指导员登记表
2.各学院(部)推荐或自荐学业指导员汇总表
学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