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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命题与阅卷制度

2010年09月05日 20:07  点击:[]

(2019年5月)

一、命题与阅卷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既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也获得教学反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实行集体命题,一般在考试前两周完成。

三、命题考点及考察的认知层次,应与教学大纲基本契合。着重考察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品质。

四、命题人应按学校出题模板格式命题。在提交试卷签批时,应提交相应的参考答案。

五、试卷由教学院长统一审阅签批,审阅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者,责令命题人重新命题。

六、阅卷要认真负责,按照答案要点逐一批阅。有重大更正涂改,需阅卷教师本人签名。

七、阅卷完毕后,要进行认真的复查工作,包括评分是否一致,统分有无出现错误等。

八、考试结束后,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在两周内录入成绩。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录入者,应向学院和教务处报告。

九、复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登录打印,并系统分析学生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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