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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2010年05月12日 07:57  点击:[]

(2017年2月)

根据《五邑大学听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领导听课制度。

一、领导听课的目的

1.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和教学质量的监控机制。

2.转变我院工作作风,促进我部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

3.及时了解教学工作存在各种潜在的或显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4.加强与师生的联系,实现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以调动教师教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各级领导听课的数量要求

院长、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它领导听课不少于6学时。

三、领导听课的内容

1.教师讲课的基本情况及教改措施,着重了解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等。

2.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3.教师课堂管理的情况。

4.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四、领导听课方式

以随机检查,单独听课为主,也可采用有计划检查、集体听课等方式。

五、基本要求

1.听课领导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五邑大学领导听课记录表》。

2.各领导应自觉遵守本制度,达到规定的听课学时,尽量扩大听课覆盖面。

3.各领导听课后,应与教师本人及时沟通,应尽快解决发现问题。涉及到教学改革及建议的问题,可转达给课程组组长,以便及时妥善解决,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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