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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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教学档案管理的暂行规定

2010年05月12日 07:52  点击:[]

一、教学档案的内容

在教学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材料,均属教学档案。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二、教学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我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由院和教研室两级管理,部一级由系主管教学的主任分管本部门的教学档案工作,并由办公室主任及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本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部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综合:

1.上级下发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

2.上级下发的对本校教学方面的政策性文件。

3.教务处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关于教学工作的文件。

4.重要会议及活动的照片、底片。

教务管理:

1.年度校历表。

2.年度课程表。

3.学期教学任务书。

4.调课单。

5.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6.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

7.期末考试日程安排。

8.期末考试成绩单。

9.每年的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总结。

教材:

1.我部各门课程使用教材目录。

2.自编、主编教材统计。

3.自编、主编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和习题集统计。

4.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自编参考资料。

教学建设与改革:

1.各课程教学大纲

2.教学评估与检查材料。

3.教学工作奖申报表及评奖材料。

4.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评奖材料。

实践教学管理:

1.实习基地建设材料。

2.各课程实践教学方案。

3.各课程实践教学任务书

三、教研室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常规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如下:

1.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

2.教师教学档案。

3.教研室进行集体备课、评课的记录。

4.教研室活动记录。

5.教师听课记录。

6.学生座谈会记录。

7.近四年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8.课程辅导答疑工作记录表及阶段总结表。

9.课程作业批改情况检查记录表。

10.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应记录留存的有关材料。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教学档案应以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并行整理,院及教研室存档应同步进行。

2.院教学人员的教学档案材料要及时交系办公室存档,院教学档案要进行系统整理,目录按编号顺序写在档案盒封面上,盒内按顺序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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