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邑大科﹝2019﹞1号)(见附件1)要求,组织申报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项目,现将申报与受理通知如下:
1. 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党政机关、教辅等单位可接受个人申报。
2. 各学院(部)于11月29日上午12时前提交《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项目拟申报汇总表》(附件4)至科技处邮箱:wyukjc@126.com。
3. 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联合申报协议书见附件3。
4. 申报人及其所在学院(部)共同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院(部)形式审查后于2019年12月19日上午12时前,统一上交各项申报书和《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到科技处/社科处。申报书纸质双面打印一式3份,汇总表纸质一份,并将申报书与汇总表电子版发到科技处邮箱:wyukjc@126.com。
5. 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对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范围与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受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退回修改且不再受理。
6. 申报材料一旦受理,在五邑大学联合研发基金学术委员会评审前不允许擅自修改。
7. 经五邑大学联合研发基金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人应根据委员会评审意见修改,否则不予立项。
8. 经五邑大学联合研发基金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立项。
请各学院(部)及项目申报人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人交评审、发送的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须一致。
联系人:叶霞青 联系电话:3296192
附件:
1. 《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邑大科﹝2019﹞1号);
2. 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申报书;
3. 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申报协议书;
4. 《五邑大学粤港澳联合研发基金项目拟申报汇总表》;
5. 《五邑大学粤港澳联合研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