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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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创新强校工程”(科研类)项目的通知

2018年04月25日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64号),我校共获批科研项目33项,项目批文和立项名单见附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高等教育高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就项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学院(部)加强对立项项目的帮助和督促,协助完成项目的开题、检查、结题验收等日常工作;对研究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培育和提升;发挥学术分委员会对科研项目的审议、评定、咨询作用。

2.项目负责人依照教育厅立项批文填写《五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 计划任务书》,按照要求开展研究。人文社科类项目在项目下达后一个月内学院(部)组织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5月24日前送科技处/社科处备案。

3.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学校对项目按年度预期目标进行年度检查(研究进展、下一步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等),依据年度检查情况下拨下一年度经费。

4.经费使用预算管理。校内科研经费的支出强调年度预算管理,项目负责人按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经批准的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一般不予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研究计划及时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基础(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项目按照4:3:3,特色创新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按照6:4进行年度经费拨付;经费方案有特殊要求的,另行处理。

5.结题验收。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对项目是否达到结题要求给出审查意见,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并按项目完成情况确定等级。鼓励项目成果为教学服务、为地方产业服务和实施成果的转移转化。

项目负责人于5月3日17:00前将任务书电子版发wyukjc@126.com,经科技处/社科处审核通过后一式四份双面打印于5月10日17:00前由学院(部)统一上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叶霞青 联系电话:3296192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2017年“创新强校工程”(科研类)资助经费表

3.五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 计划任务书(科研项目类)

4.开题报告(人文社科类)

5.关于计划任务书科研预算编写的要求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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