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内废弃车辆的通知
资料来源:校园安全保卫处
时间:2024-01-03
全校师生及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维护校园停车环境,学校将于2024年1月9日至11日对停放在校园内的废弃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废弃车辆认定标准
车身残破、机件严重锈蚀、落满灰尘长期无人使用的废旧单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视为废弃车辆。
二、清理范围
1.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教工宿舍楼单车停放点及公共区域;
2.锁在电线杆、路灯杆、护栏、指示牌、停车位等公共设施上的废弃车辆;
3.丢弃在绿化带、消防通道、道路两侧等区域有损校容的车辆。
三、被清理的废弃车辆暂存地点及时间公示
1.暂存地点:北区黎耀华楼北侧、南区玫瑰园东侧、西区医务所南侧;
2.暂存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18日。
四、被误清车辆的认领
如有车辆被误清,请车主携带个人身份证或车辆有效凭证在暂存公示期内,到保卫处认领(联系人:林奕希,联系电话3296136)。在暂存公示期内无人认领的废弃车辆将在公示期结束后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保卫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