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拟对“五邑大学2020-2022年度外贸代理服务单位资格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的补充更改:
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八、投标报价部分:
原招标文件内容2、凡参与投标者,均须响应此条款。
现更改为:最终以所有中标方所报的费率算数平均值作为签署合同统一费率,中标资格确定后,三家外贸代理服务单位与校方共同协商有关执行方案,凡参与投标者,均须响应此条款。
二、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作出以下补充:
十、采购项目外贸代理单位的选取标准
1、中标单位每完成一项外贸代理项目,招标人将按如下评分标准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作为后续选取外贸代理单位的依据。
序号 |
外贸代理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评分(60分) |
完成质量评分(40分) |
1 |
|
|
|
|
2 |
|
|
|
|
3 |
|
|
|
|
2、前三次项目的外贸代理单位根据评标时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后续项目根据对外贸代理单位的服务质量评分以最高分选取。
三、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十、服务费结算方式
原招标文件内容 十、服务费结算方式
现更改为:十一、服务费结算方式
本项目原定于2019年11月6日下午3:30开启投标文件,现延长至2019年11月13日下午3:30开启投标文件。
五邑大学招投标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