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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毕业生报到证领取及改派指南
2019-06-21 09:52 就业办 

一、原结业毕业生改派:

1.2019届第一批派遣性质为不纳入就业方案的为学院(部)上报不能毕业的学生,无报到证;

2.改派所需材料:有效接收函(或有当地人社局盖章的三方协议),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学院(部)开具的报到证申请表;如果只要求将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则只需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和报到证申请表。

3.如确认能在6月28日前毕业的,学院(部)于24日(星期一)下午4点前把名单汇总报给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由就业中心上报,6月26日(星期三)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

4.如在6月28日以后,7月11日前能拿毕业证的,把材料交到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楼204,就业中心于7月1日、5日、12日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

5.如在2019年8月1日后拿到毕业证的2019届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申请办理电子就业报到证(详细流程请留意后续通知)。

二、暂不派遣毕业生的改派:

1.2019届第一批派遣性质为暂不派遣的学生,无报到证,分两种情况;

2.学院报学生为升学,而学生未在“大学生就业在线”申报升学,请学生确定是否升学;如确定升学,请在6月30日前在“大学生就业在线”申请升学;如放弃升学,需提供原录取学校的退函和有效接收函(或有当地人社局盖章的三方协议)(回生源地的不需要接收函)交到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楼204,由就业中心统一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3.学生已考上公职单位,但还未拿到接收函;根据单位要求,暂时不出报到证,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待学生拿到接收函以后再办理报到证;如在9月1日后仍未提交接收函,将开具生源地的报到证,档案转回生源地。

三、升学毕业生的改派

1.2019届第一批派遣性质为升学深造的为升学的学生,无报到证;

2.放弃升学的毕业生,需提供原录取学校的退函和有效接收函(或有当地人社局盖章的三方协议)(回生源地的不需要接收函)交到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楼204,由就业中心统一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四、正常毕业生的改派

1.2019届第一批派遣性质为正常派遣的为正常毕业的学生,报到证根据6月5日前提交的有效接收函(或有当地人社局盖章的三方协议)开具,无有效接收函的派回生源地;

2.从生源地到非生源地就业改派(原没有签订具体就业单位)

(1)8月1日前,2019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相关事项仍通过旧系统院校客户端办理,毕业生将原报到证和有效接收函(或有当地人社局盖章的三方协议)接收函交到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楼204,就业中心于7月1日、5日、12日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

(2)8月1日起,2019届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申请办理电子就业报到证的调整改派等事项(详细流程请留意后续通知)。

3.原报到证有签订具体就业单位的改派

(1)8月1日前,先取得单位退函(解约函/离职证明),再持原《报到证》到报到证抬头单位签“同意改派”意见或单独开具同意改派证明。将单位退函、签有“同意改派”意见的《报到证》和有效接收函(或有当地人社局盖章的三方协议)(改派回生源地的不需要接收函)交到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楼204,就业中心于7月1日、5日、12日办理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

(2)8月1日起,2019届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申请办理电子就业报到证的调整改派等事项(详细流程请留意后续通知)。

4.改派办理期限

根据省教育厅的择业期政策,毕业生改派的期限改为两年(即2019届毕业生可在2021年6月30日前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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