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工作 > 就业指导 > 正文

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生填写、上交“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时间:2018-05-28 点击数:

2018届本科毕业生: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个人学籍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之一,请同学们填写时要高度重视,认真阅读表中的“填表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要求填写。除“班委鉴定、院系意见、学校意见”三项外,其它各项都由毕业生本人填写。为保持表格的整洁,填写之前请先打好腹稿,表中内容一旦填写后不得随意涂改(每人只有一份,若要补订请按照《关于征订2019届毕业生及补订2018届毕业生就业资料的通知》进行)。请按以下要求填写:

一、个人资料和自我鉴定填写(自我鉴定的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综合地描述个人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毕业生须认真、诚实地填写自我鉴定)。

二、班委鉴定(各班班委本着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并充分尊重团支部评议的基础上,开会议对每个同学作出评议鉴定,并根据评定的结果报班导师审阅后填入班委鉴定中。最后应将班委鉴定意见告知毕业生本人)。

三、院系意见(由班导师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填写鉴定,学院总支书记审核后盖章)。

四、6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盖好学院公章后,预约时间统一交到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楼204)完成其余鉴定手续。

(注:请同学们在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填写个人学号,班长按学号排序后统一交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联系我们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99号北主楼15楼

联系电话:0750-3296312

电子邮箱:wenxueyuan2016@126.com

扫一扫,
关注官方公众号
版权所有2024©五邑大学文学院 粤ICP备15096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