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围绕创建特色鲜明的广东省高水平工科大学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专业质量提升工程”,现发布2018年度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我校在职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并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改革实践条件;
2.项目建设源于教学实践并应用于教学实践,降低对项目的论文、报告等文字要求,将实践应用及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预期成果应有推广价值和可操作性,能在改革实践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
3.项目应在2年内(个别项目可延长至3年)完成并提交相应教学成果,项目开始时间为2018年11月,结束时间为2020年(或2021年)10月;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在研各级教学类项目两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2)近三年,主持的项目累计延期两次及以上,或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
(3)其他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二、申报类型
申报项目须以“专业质量提升工程”的任务和要求为依据进行建设和改革,分为竞争性遴选项目和委托项目。项目类型如下,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一)竞争性遴选项目
1.课程思政建设类
2.课程教学改革类
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类
4.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类
5.特色教材类
6.教学团队类
(二)委托项目类
1.“专业质量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2.创新实验班建设
3.教学管理提升专项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项目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六份(至少一份原件)交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签署意见并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7日前统一交教务处综合科(南主楼641房)。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邮箱。
四、其他说明
1.学校将根据各学部(院)历年项目申报和结题情况,向申报积极和结题率较高的学院倾斜名额;
2.校级培育项目,如在过去持续实施并取得一定的成绩,本年度将优先进行立项建设;
3.本年度申报省级教学改革但未获推荐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4.原则上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校级建设项目中择优推荐,并予以滚动支持。
联系人:薛楚娟、赵燕,3296626
邮箱:jyk_wy@126.com
附件:
1.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请书
3. 项目申请汇总表
4. 经费预算科目内涵
教务处
2018年9月30日